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西藏自治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藏社发〔2024〕37号),《昌都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昌党社发〔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昌党社发〔202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地美好生活需要,因察雅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社区工作者。现就公开招聘察雅县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察雅县烟多镇幸福重庆新村社区居委会招聘2名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3.选聘对象:主要面向符合招聘条件未就业的察雅籍高校毕业生和察雅籍退役军人,懂藏汉双语。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及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察雅籍高校毕业生;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持退伍证的察雅籍退役军人。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地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二)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五)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六)截至报名时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仍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或现役军人;(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八)其他不适和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二)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到察雅县委社会工作部(原察雅宾馆)进行报名。(三)报名资料本人到现场报名。需要提前如实填写《2024年察雅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提供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若有社会工作者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察雅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网信察雅”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5年3月7日。(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三)笔试(占6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等。2.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四)面试(占40%)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2.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3.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4.面试前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提供三甲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向体检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七、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待遇1.正式录用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组成,享受六险一金及其他法定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全区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社发〔2024〕44号)文件精神,基本工资3700元/月,绩效考核奖励工资(每月)为基本工资的30%。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5000元安家补助。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婚假待遇:结婚给予15天婚假(含路途时间)。产假及护理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职务等级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3.社区工作者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具体时限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并发放休假补助,标准为二类区1000元/人;通讯补助按100元/人/月发放。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证书后给予相应补贴。4.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五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乡镇班子。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过程邀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二)请招聘人员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察雅县委社会工作部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