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县财会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亚东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财会辅助人员协助开展财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亚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1.亚东县财政局招聘5名编外财会辅助人员,属编外的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岗位:财政财会辅助工作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优先考虑财会、计算机相关专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协助单位完成各项财会工作。协助亚东县财政局开展集中支付、存款账户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应对条件,服从亚东县财政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全国公务员考试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相关要求;
4.如报考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经过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4000元/月。
六、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亚东县财政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亚东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亚东县财政局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贺 智 清 17865580637
亚东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