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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四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四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000名,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250人(拉萨市23人,日喀则市47人,山南市34人,林芝市34人,昌都市49人,那曲市39人,阿里地区24人);教育系统600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150人。
二、招考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符合招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