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针对矛盾纠纷较多的重点乡镇招聘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为拉孜司法所(拉孜镇)、查务司法所(查务乡)、扎西岗司法所(扎西岗乡)、热萨司法所(热萨乡)、曲玛司法所(曲玛乡)。职位性质属于聘用制人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的调解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5.具有拉孜县户籍未就业大学生。
6.优先录用法学专业未就业大学生。
限制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3000元/月/人。
(二)正式聘用后待遇: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月薪为4000元/月/人,三险由个人薪酬中承担(含单位承担部分)。
(三)案件补贴: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政法〔2019〕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藏司发〔2020〕12号)落实“一案一补”,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积极参与纠纷调解,获取相应补贴,实现纠纷化解率和个人待遇的双提升。
(四)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正式入职次年享有每年30日的带薪休假待遇,每月其他类请假累计超出2天的从当年休假中扣除。
(五)伙食及住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解决。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下午18:30)。
2.报名地点:拉孜县司法局(二楼调解指导中心)。
3.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及线上报名),免收报名费用。
4.报名资料: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拉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适用优先录取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份。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6月8日—6月10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联系人:次仁央宗 18184986014
扎西旺姆 18189016054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6月12日(上午10:00—12:30)。
2.笔试地点:拉孜县司法局视频会议室(暂定)。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拉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同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占40%)
1.面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6月15日(上午10:30—13:00)。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拉孜县司法局(暂定)。
3.面试主要内容: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将在“拉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同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由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提供相关政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