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结合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透明、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书记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2020年以来尼玛县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类、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录用);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其他不适宜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需要本人到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报名。
(三)报名地址:尼玛县建设东路32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报《尼玛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自行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版。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负责,于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5月19日在网信尼玛及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到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此次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
3.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第一时间在网信尼玛及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
六、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尼玛县人民检察院。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
(四)成绩计算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标准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网信尼玛及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
七、体检
1.体检时间由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通过电话逐一通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尼玛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部门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尼玛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考察政审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九、补录工作
1.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
2.补录名单由尼玛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十、录用及待遇
1.由尼玛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单,在尼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尼玛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四类区是基础工资标准的1.6倍为5600 元);等级津贴按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聘五级300元/月、聘四级500元/月、聘三级700元/月,聘二级900元/月,聘一级1100元/月);工龄工资按照工龄每满1年增加45元执行;绩效奖金 1000元/月,其中40%按月发放,60%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4.聘用制书记员享有产假、带薪休假、差旅费等必要的权利,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一金。
5.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尼玛人民检察院负责。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宜,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 系 单 位:尼玛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电 话: 15889012433 18989966080
政审表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