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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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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档案管理2名,财会类2名,文秘类2名,综合服务窗口4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退役军人、烈士子女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早上9:30—12:30、下午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政工人事科(广州大道南段311号,联系电话:0894-5825394)。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电子版发至报名专用邮箱(lzszjjzgk@163.com);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同时,考生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参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次日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市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1月份签订1次。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次年予以公开招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的80%,即4000元人民币/人/月。试用期期间由单位缴纳五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1574元人民币/人/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综合工资标准6824元人民币/人/月(其中,基本工资5000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五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1574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250元人民币/人/月)。

(三)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着“谁用人、谁考核”原则,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牵头负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894-5662263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 0894-582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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