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关于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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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藏组发〔2024〕68号)精神,现就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计划
2023年度和2024年度计划招录公务员6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名。
二、招录(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聘)对象为全市在职优秀乡村振兴(社会工作)专干和纳入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计划的优秀村(社区)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乡村幼教人员5类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2.工作上有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村(社区)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协助村(社区)“两委”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3.作风上过得硬。宗旨意识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高,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认可。
4.坚持优中选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5.工作2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聘)
1.有涉黑涉恶、“村霸”、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期间未严格执行在村(社区)工作、定期汇报、请销假等制度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笔试、面试、公示、录(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5月20日—5月24日)
此次招录(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拉萨市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任职期间有受表彰、在村(社区)担任职务等加分情况的,须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5月25日—5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本乡镇(街道)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考核等次、受表彰情况特别是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纪委监委机关、统战、政法、民宗、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出具联审情况报告,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拉萨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征求市纪委、统战、政法、民宗、公安、国安、信访等部门意见。
(三)民主推荐(6月1日—6月15日)
1.民主测评。由县(区)委组织部牵头,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党(工)委派人全程参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乡村振兴等专干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民主测评。乡村振兴等专干进行述职后,发放填写《民主测评表》。参加人员范围: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其他专干、党员和群众户主代表(小村50人左右、中村70人左右、大村100人左右)。对部分距离远、交通不便的党员群众可采取电话沟通形式测评。被测评人员及其近亲属回避。民主测评得分按20%计入总成绩。
2.组织评价。由县(区)委组织部部长结合乡村振兴等专干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工作实绩等情况,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乡村振兴专干以外的其他专干还需征求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按照《组织评价打分表》进行评价打分并签字。评价区分优秀(不超过30%)、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不同等次人员打分要拉开一定差距。组织评价打分按20%计入总成绩。
3.加分项。一是担任乡村振兴等专干期间,受到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表彰的分别加7分、4分、2分、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同类别表彰不累加);每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2分,可累加;现任村(社区)正职的加5分、任“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的加2分,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社区)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长、双联户户长,或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加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加一次分,不累加);二是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严格审核,按100%计入总成绩。
4.统计得分。由县(区)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乡村振兴等专干民主测评得分、组织评价打分、加分项得分,在本县(区)范围内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经县(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笔试(6月22日)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各为100分。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的50%+申论得分的50%。
3.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6月29日)
1.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和民主推荐环节成绩,按照拟招录(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区党委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基层党建知识、反分裂斗争纪律、群众工作方法等。
4.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六)公示及录(聘)用(7月1日—7月30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民主测评得分×20%+组织评价打分×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按照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公务员须至少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成绩排名靠前),并严格履行体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公示、市委常委会研究、上报审批等程序后,按照规定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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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从优秀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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